日前,《泰安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制定出台,确定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118个。
《计划》中明确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目标为: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1.0万吨、0.89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2万吨、6.7万吨以内。
确定实施的污染物减排项目中,包括107个水污染减排项目和11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水污染物减排项目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8389吨、827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8个,企业污水治理项目1个,湿地项目2个,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7036吨、748吨;畜禽养殖项目86个,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1353吨、79吨。大气污染减排项目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为1260吨、1569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