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环境监察大队的石静来到金阳会议中心,参加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主任张迅举行的“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工作”讲座,这天,也是贵州省贵阳市环保普法下基层活动开展的日子。“环保普法下基层活动开展,让我们的日常环保执法工作有了‘助推器’。”石静说。
而就在一个月前,石静还在为乌当区羊昌镇的乌当百姓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超标违规排污而头疼。
“按照该公司的环评手续,养殖上限是400头生猪,实际养殖却达到1720头——虽然养殖规模发生巨大变化,却没有重新进行环评,目前养殖场管道破损,环境污染严重。从1月13日立案查处至今,监察大队对该公司进行过数次明察暗访,多次下达责令停改责任书、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始终不见其有整改动作,现已申请公安检察机关强制执行。”
环保普法下基层活动的开展,让石静的困惑有了出口——本次活动将针对2014年受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法人开展一次环境普法教育,并走进各区县辖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培训,借此提高我市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企业自觉遵法、守法、违护法纪的行为。“眼下,距离强制执行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将借此次普法活动,对乌当百姓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进行再次劝诫和教育,从而促进他们尽快整改。”石静说。
据市生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环保普法下基层活动将4月下旬持续到6月5日,普法宣传内容以新《环保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以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环保普法下基层,将为全社会共同关爱环境、保护生态‘添劲加油’。”
随着环保普法下基层活动的开展,不仅是石静这样的环保执法人员深感欣慰,环保企业也深有感触。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处环保主管谢丽表示:“环保普法下基层,为我们企业的环保工作人员进一步上了一节生动的现场课。我们将根据环保下基层的要求,对自己环保工作中的内容进行梳理,履行职责,依法治企。”
小河污水处理厂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菊则认为,对于常年监测南明河水质的小河污水处理厂来说,环保普法的意义体现在加强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上。“新环保法的施行,让环保工作进入了新常态。一方面,新环保法对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管有着更加严格的管束,要求他们更加专注环境执法的用对、用好、用足;另一方面,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大幅提高,要求企业熟悉每一项环保业务,全面知晓环保工作。”袁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