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是个农业大区。近期,区政协就农业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农业污染主要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两个方面。
种植业污染主要是施用化肥和农药引起的污染。从化肥的施用情况来看,农业生产中有机肥的施用量偏低,化肥占80%以上。据统计,渝水区每年化肥施用量高达6500吨,其中氮肥利用率约35%,磷肥利用率约20%,钾肥利用率约55%。化肥的过量使用成为农业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农药的使用来看,渝水区每年使用的农药达300余吨。使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品种达120余种。施入田间的农药除少量被吸收和分解,大部分直接进入土壤、水体和空气中,造成环境污染。
养殖业是渝水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其中养猪业又是养殖业的重中之重。据统计,2014年全区生猪出栏40.8万头,存栏25万头。全区一年仅生猪的排泄量就达50万吨。由于大多数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畜禽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沟中,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地表水和地下水受污染,土壤板结和盐渍化。此外,水产养殖投放的饲料、防治鱼病的药物以及为培肥水质而使用的化肥和有机肥,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针对农业污染问题,政协委员们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污染治理的认识。目前,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现象。同时广大农民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从而加剧了农业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以及会议、咨询、送科技下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业污染的危害性,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开展农业环保的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县乡(镇)领导的环保意识,并将农业环保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逐步形成标准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合理使用化肥;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控害减药技术,推广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及生物农药。
加强农业污染行政执法。环保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对造成农业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使其达到环保要求,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对那些生产、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等违禁农药的要依法打击。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对有毒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加强检疫,严格控制有害生物和有毒农产品的传播。
控制畜禽养殖,推广生态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建立绿色食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鼓励农民进行“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灶、改厕),变“三废”(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废水)为“三料”(肥料、饲料、燃料),大力推广“畜—沼—田”模式,使畜禽粪便等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实现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和资源化。此外,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