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广东东莞市环保局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邀请733家重点排污企业代表参加。市环保局“先礼后兵”提醒重点排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要撞到“史上最严处罚条例”的“枪口”上。
据了解,东莞市环保局在综合考虑辖区内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凡是在这张名录榜上有名的,都是现阶段东莞的重点排污企业,共有733家。
东莞市环保局是3月31日公布重点排污企业名录,根据要求,名录公布后90日内重点排污企业就要公开环境信息,留给准备的时间仅剩2个月。
目前,东莞市环保局正在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建好后,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信息将在这个平台上统一公开。在平台建好之前,重点排污企业应该通过企业网站或者当地报纸等公众媒体公开环境信息。
如果重点排污企业不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由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及《企业事业单位环 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