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山东青岛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将逐步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优化调整中心城区能源结构,淘汰剩余的5.2万辆黄标车。
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新建中低压燃气管线342公里,新增管道用户11.4万户,建成16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56万平方米,市内三区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906万平方米,用户10万户。 2014年,青岛市区空气PM2.5浓度降至5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6%;二氧化硫浓度降至3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5%;重污染天数降至9天,同比减少60%。
报告提出,防治大气污染,需要扼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从清洁排放上抓防治,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尽快全部淘汰该市剩余的5.2万辆黄标车,逐步扩大黄标车的禁行区域,加快油品升级步伐,尽早在该市销售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完善该市机动车网络监管体系,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争取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相关政策,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以生产技术高端化改造,带动产品结构高端化调整和产业链条高端化延伸。依托山东LNG项目,争取增加对该市的天然气供应,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优化调整中心城区能源结构,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淘汰;开发利用海水源、污水源、太阳能、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推进通过移动蓄能、热水泵技术,实现对现有供热系统的补充和替代,降低煤炭消耗,减少大气污染。
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控制扬尘污染的经验,在市区及四市城区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依法关停城区无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厂和混凝土搅拌站,有合法手续的要规范运行,建设封闭式料库,保证装卸作业喷雾抑尘、厂区道路实现硬化,进出车辆实施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