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沈阳出台一系列“硬招”,全面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保护放在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位置,开展蓝天行动,确保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0天。
据介绍,沈阳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两个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一年内不予提拔;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环保黑名单等。
在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上,市长潘利国与22个市直委、办、局及13个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订了2015年度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据介绍,2014年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191天,比2013年减少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