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组织申报2015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今年的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按照通知要求,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 建设内容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年节能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其它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难于核定)和工业节水、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200万元以上,并且是2015年在建项目,或者已完成前期工作、建设资金落实、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等。项目申报需从海南省网上审批大厅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