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市政府召开的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上,《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正式公布,到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达到240天,比2014年增加49天,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下降15%。
《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公布
4月28日,在市政府召开的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上,《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5-2017)正式公布,到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达到240天,比2014年增加49天,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下降15%。
7月底前编制完成
沈阳市燃煤总量控制规划
根据《方案》,2015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沈阳市燃煤总量控制规划,逐年提高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加大电能利用范围,积极推动省电力公司在沈阳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加强供电能力建设,扩大电网覆盖范围,满足用电需求;2015年完成所有市属公立医院煤改清洁能源工作,2015年6月底前出台“煤改气”配套管网工程和燃气价格等优惠政策,并配合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实施煤改气。
今年拆除150座
燃煤采暖锅炉房
《方案》提出,沈阳要优化供热结构,强化燃煤锅炉管理,加快推进大型热源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2015年7月底前制定沈阳推进热电联产和大热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2015年5月底前制定完成拆除计划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完成150座燃煤采暖锅炉房的拆除任务;2015年完成50个老旧小区的暖房子改造任务;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工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并实施;2015年8月底前制定沈阳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标准,并公布在用低能效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名单,对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制定淘汰计划并实施。
3年内全部淘汰黄标公交车
《方案》提出,沈阳要实施绿色交通,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2015年绿标区内主干路实施电子监控,对违章驶入的黄标车查处率达到100%。加强黄标车报废管理,督促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强制报废。严格禁止外埠黄标车过户本市。3年内全部淘汰黄标公交车和2005年底前登记注册的其他营运黄标车辆。2015年6月底前对全市2200台柴油公交车辆制定尾气改造治理计划。加大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投放力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选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禁止新增柴油公交车辆。
今年底精品街路
湿式洗扫率达100%
《方案》提出,沈阳将严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严禁露天搅拌和焚烧废弃物,2015年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拆除现场采取设立广告式围挡、场内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出入口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采取同步喷淋作业等措施抑制拆迁扬尘。不能及时清运的残土,应当覆盖防尘网、喷洒粉尘抑制剂或洒水。拆除工程完毕后15日内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底前,市、区县(市)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
今年公布
搬迁重污染企业名单
《方案》要求,沈阳全面治理工业污染,落实达标排放。2015年完成100台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任务。对列入《沈阳市重点污染、搬迁企业名单》,未按期实施限产、搬迁、淘汰关停的企业,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新的投资项目。
大力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15年8月底公布关停和搬迁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并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底全部实现搬迁改造;2015年完成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沈阳抗生素厂的搬迁任务;关停沈阳热电厂3#、4#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