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启动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山东省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先后开展了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督查和在建电力施工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现当前山东省电力建设工程仍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分包队伍管理不严、人员教育培训缺失等诸多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特别是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突出,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风险大。山东能源监管办拟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切实防范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五整治五落实”,即:突出整治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分部分项工程,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5项规定。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山东能源监管办要求全省各有关电力企业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迅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总体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时间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参建各方按照职责规定落实施工方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有关要求,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各环节的管控,有效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按照工作进度,从5月份起,山东能源监管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查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