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为全面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重要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等情况;各级政府依法推动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关于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各方面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分为4至5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