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这是对河南省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河南省将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方案,为全国开展此类工作积累经验。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在改造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截止2014年,河南省城市建筑垃圾存量达到5亿吨,年增量1亿吨左右。由于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露天堆放,出现了建筑垃圾“围城”、“堆山” 、“填河”等现象,不仅占用土地,污染水体和空气,而且影响市容,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从2014年开始,河南省住建厅总结推广许昌、郑州等地经验,引进社会资本,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许昌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源化利用经验在全国会议上得到肯定。目前,已有许昌、郑州、漯河、安阳、新乡、平顶山、焦作和永城等城市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成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效解决了垃圾围城、污染环境问题。
据了解,按照规划,到2015年,县(市)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将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无害化处置。省辖市应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