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全市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近日,陕西省铜川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全市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通知》中提出,力争到2015年底,30%以上的市直机关及10%以上(区)县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所有市直机关、(区)县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市、(区)县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工作目标。《通知》还制定了详细的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
本次活动根据市级机关取用水管理、单位分布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前期相关调查,共对近40个市级机关发放了《通知》,计划在今年6月中旬开展节水型单位验收工作,对通过验收的将授予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称号。《通知》对节水工作代表性强且符合《陕西省节水型公共机构考核标准》的单位推荐参加省级节水单位评选。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5年一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节水型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