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配套文件出台速度较快,政府改革决心较强。4 月 15 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贯彻中发[2015]9 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该文件发布,是继3 月23 日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第一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以及4 月9 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国家层面发布的第三个电改配套文件,间隔时短,凸显政府改革决心之强。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改核心内容之一,试点范围快速扩大,为发、售电价的市场化改革铺路。此次方案提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此次电改的核心内容概括为“管中间、放两头”,我们认为,输配电价改革是全面推进电改(售电放开、竞争环节电价放开等)的先行条件,快速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售电价格奠定坚实基础。
此轮试点的地区现存输配电价水平较为分散,试点后有助于摸索出全国推广经验。原有体制下电网公司输配电价等于销售与上网电价差,而全国各地区之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存有较大差异,反映了地区间资源禀赋差异和用电实体的结构特点。从电监会最近一次披露的电价监管报告来看,全国各地区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在0.091-0.265 元/千瓦时之间不等,此轮试点的蒙西、宁夏、安徽、云南、湖北地区输配电价由低向高分布于0.091-0.183 元/千瓦时之间。
此前,深圳批复的试点方案为:2015 年输配电价比2014 年深圳实际执行的输配电价0.1558 元/千瓦时核减1.23 分/千瓦时(降幅7.9%)。
预计此轮试点地区输配电价降幅与深圳相当,绝对降幅拉开差距,此举有助于摸索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推广经验。
电改攻坚之年,产业链利益重构逐步体现,受益环节个股将有精彩表现。电力体制改革是2015 年改革的重点攻坚任务,预计其它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电力产业链利益重构持续进行,受益领域包括水电、小电网及大中型火电、大型地方发电企业等等。维持电力行业“增持”评级,推荐国投电力、宝新能源、文山电力等,相关受益标的包括:国电电力、内蒙华电、皖能电力、湖北能源、深圳能源、川投能源、桂冠电力、黔源电力、长江电力、广安爱众、郴电国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