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电设备布置的一般规定
(1)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3)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5)当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6)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二、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1)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2)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2x级。
(3)当需要移动遮护物、打开或拆卸外罩时,必须采取下列的措施之一:
1)使用钥匙或其它工具;
2)切断裸带电体的电源,且只有将遮护物或外罩重新放回原位或装好后才能恢复供电。
4)当裸带电体用遮护物遮护时,裸带电体与遮护物之间的净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级的网状遮护物时,不应小于100mm;当采用板状遮护物时,不应小于50mm.
5)容易接近的遮护物或外罩的顶部,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4x级。
6)在有人的一般场所,人距裸带电体的伸臂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上方时,裸带电体与地面或平台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侧面或下方时,裸带电体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当裸带电体具有防护等级低于ip2x级的遮护物时,伸臂范围应从遮护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