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电改的可操作性很高,虽然没有拆分电网,但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使电网从盈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只能收取政府监管下的“过路费”,对于解决国内电力行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是一种阻力较小但收效明显的改革办法。
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大的初衷在于降低用电成本,《方案》在总体思路中明确指出,要通过改革,“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其中,“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的重要性被放在“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之前。而从之前直供电试点情况来看,终端用户度电成本降幅在0.03元—0.05元不等,从而成功实现了这一目标。
值得点赞的地方还很多。未来电网输配成本核算完成后,《方案》保障了售电企业获取电表读数权利,扫清了售电侧另一障碍。方案第17条提出“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从政策上扫清了未来售电侧放开的主要瓶颈之一:获取电表读数。要知道,获取电表读数是收取电费的前提,但此前市场有担忧用电数据可能涉及国家机密。这也意味着未来电网输配成本核算完成后,售电侧有望真正打开。
售电侧打开带来的意义则是,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市场形成,就能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笔者认为,过去曾经出现的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及个别地区窝电、缺电并存等问题,均将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