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起,四川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
网民认为,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四川此举可能会收到较好的治霾效果。但金钱奖励只是治标之策,治霾要取得治本之效,还得在抓长、抓常和抓细上下功夫,必须健全考核机制,对治霾不力者要严厉追责。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在网民看来,四川这一举措打破了以往目标任务“压担子”的做法,既给压力,又给动力,效果有望更加明显。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四川相关部门再出治霾新招,每年初就抛出数百万的‘开门红’奖金,让各级党委政府看到真金白银就摆在面前,犹如投放了重奖鲶鱼,激起了治霾的一池春水。”网民“涪东”说,若是全力完成目标任务,既是对治霾工作的肯定,也让这些奖金真正揣在地方的“腰包”里,但若是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近在眼前的奖金又要按档被扣除,等于让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
金钱奖励恐仅治标
“平心而论,对于不少地方而言,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并不多,年底适当扣收哪怕是全部扣收,也是不痛不痒。”网民“乔子轩”说,特别是对依靠粗放式发展的地方,500万元治霾奖励资金与污染企业对地方GDP贡献相比,更是九牛一毛,如果完全按照年初激励目标落实,无疑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指标。这导致一些政绩观错误的干部,依然只看眼前不重长远,边污染边治理,使得治霾激励资金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网民“涪东”称,金钱奖励对于治霾虽有促进作用,但只是治标之策,治霾要有“前途”,取得治本之效,还得在抓长、抓常和抓细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应履职尽责,敢于担起治霾重任,严格执行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把环评关口,不断加大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兴能源,从源头上减少雾霾产生的“罪魁祸首”,给治霾来一个釜底抽薪。
健全惩治考核机制
网民认为,在施以治霾激励资金的同时,更要健全惩治考核机制,对于仍然执迷不悟、顶风冒险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治。
“奖励机制是否起到效果,关键要看考核是否公平。如果年终考核还是‘搞平衡’,那么效果定会大打折扣。希望在考核时制定标准,严格执行,真正对各地方的工作效果做出公平的评价,让激励机制发挥最大功效。”网民“龚林林”写到。
还有网民指出,对于为官不为或是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更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惩不贷,坚决清除这些治霾的拦路虎。对于治霾工作不力的党委政府,要按照治霾“军令状”严厉进行追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不用扬鞭自奋蹄,全面高效完成治霾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