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3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据环保部初步核查,我省4项主要污染物均全部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初步核查预测表明,2013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上年下降3.1%、3.8%、4.4%和6.1%,分别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55%、190%、147%和153%。继去年二氧化硫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后,化学需氧量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完成“十二五”任务的77%。特别是氮氧化物较“十一五”首次出现拐点,且幅度较大。
四项主要污染物大幅下降的背后,是我省铁腕治污的决心。在主动加压推进减排工作中,我省实行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配合,企业负责,全社会监督,形成立体式大减排格局。中省财政加大对减排基础工程投入,共争取中央资金6.95亿元,省级投入资金9.45亿元,用于重点行业脱硝建设、渭河流域治理、陕南污水管网建设、农村环保以及锅炉拆改、脱硝电价、“黄标车”淘汰等项目补贴。2013年全省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2万吨/日,新改造污水处理厂30座,能力达到193.6万吨/日;新建成191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完成7台39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改造;75平方米以上烧结机共1270平方米已全部实施脱硫;全省32台1521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硝改造,脱硝机组占火电机组比例达到6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00%实现脱硝,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0%,走在全国前列;各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了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全年淘汰“黄标车”6.2万辆。
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我省在环境执法中敢于揭丑,严肃查处。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全省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2万人次,检查企业2万多家,全年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40起,向媒体公布了全省10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结果,有力推动了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了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果。
此外,我省还强化政策引导,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被纳入《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同兴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排污权质押融资成为合作的主要方向,今年单笔融资总额1亿元的排污权质押项目创造了全国之最。以榆林为试点启动市级排污权交易,并开展了首次市级交易竞拍,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向市级延伸在全国开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