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于近日颁布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为近五年陕西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划定了“时间表”和“任务栏”。
《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以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基数,到2017年,关中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5%以上、NO2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SO2年均浓度零增长,西安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陕北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NO2年均浓度确保达到国家二级新标准要求,SO2年均浓度零增长;陕南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NO2、SO2年均浓度确保达到国家二级新标准要求。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计划》涉及4大类22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确定了负责的相关市政府或省级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关、建、治”并举,集中治理燃煤污染。通过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大力提升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以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六个方面入手,集中治理燃煤污染。
坚持“车、油、路”结合,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通过采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升燃油品质、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以及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措施,着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坚持“点、线、面”联动,整治城市面源污染。针对城市面源污染问题,《计划》提出了通过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推行和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固沙林带建设等措施予以治理。
坚持“研、产、用”配套,提升科技治污水平。《计划》提出通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进产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等举措,切实提升科技治污的水平。
为了保障各项大气治理任务得到落实,《计划》制定了12条严格的保障措施,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城市规划和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出台关中地区产业准入和淘汰目录、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考核制度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