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光伏制造企业正逐步迎来发展的春天。而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两会期间,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听取了他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
记者:去年,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完成情况并不如预期,您认为主要是受哪些因素影响?对于光伏行业发展又有何建议?
靳保芳:去年,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仅完成了年初制定的800万千瓦目标的25%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政策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方面,分布式光伏的业务模式比较复杂,审批流程繁琐,且社会各层面对分布式光伏认识程度的提高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
适宜建设分布式电站的屋顶资源有限、屋顶产权不清晰,业务模式复杂,这种业务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大规模发展;另一方面,缺少资金来源,融资难度依然较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融资已是继并网难之后的最大的发展难题。民营企业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贷款难,利率高,导致项目收益率降低;对于个人贷款建设分布式电站,银行还不接受以电站收益作为抵押的贷款,必须实物抵押,大多数居民难以承担较高的初装费用。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电站,其运营风险高于地面电站,面临融资瓶颈。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未来的发展,我认为应合理分配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电站建设指标比例,提高地面电站的建设比例,提高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通过政策法规手段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推进清洁能源配额制和碳排放交易。同时,还应宣传分布式光伏应用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结合。政府应加强利用媒体宣传工具,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宣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要意义,推荐安装太阳能路灯,让更多人了解分布式发电距离我们不是遥不可及,是可以深入千家万户,造福于民的。
记者:在您的建议中,我们看到了有关于加快发展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建议。您曾经是一名“电力人”,在您看来,发展特高压对促进太阳能发电行业发展有何意义?
靳保芳:我国能源资源与生产力逆向分布,中东部地区是能源资源的需求中心,70%以上的电力消费集中在东中部地区,但是缺乏太阳能、煤炭等能源资源;我国70%以上的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区,但是本地难以完全消化,能源基地距离负荷中心1000~4000公里。
2000年以来,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累计增长了1395倍,到2014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52万千瓦,位列世界第二。预计到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但是,受外送通道限制,太阳能发电难以外送,将面临比较突出的弃光问题。只有依靠特高压大电网,将太阳能所发电量传输到负荷中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弃光问题。
推动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有效途径。我国西部地区具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尤其是南疆、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等地区,发展太阳能发电前景良好。而扩大太阳能发电的消纳范围是提高太阳能发电消纳能力的重要途径,太阳能发电的出力特性要求太阳能发电接入的电网具备大范围优化配置的能力。这就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特高压输电通道,实现太阳能发电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推动清洁能源的大规模高效开发利用。
所以,我在建议中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将蒙西—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蒙西—武汉、陕北—南昌、酒泉—湖南等直流工程纳入“十三五”能源规划,并尽快统一开展前期工作,满足西北地区太阳能开发外送需要,支持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
记者:京津冀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这一地区也是雾霾天气频袭的重灾区。在京津冀一体化建设中,我们光伏行业应该如何把握好这个发展机遇?
靳保芳:京津冀应率先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这将为京津冀区域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助推力,利国利民,造福百姓。首先要一盘棋考虑,形成合力。因此需要在这方面的发展上有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规划和目标。众人拾柴火焰高,要积极动员发改、财税、电力等有关部门和企业形成推进之势,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扫除体制机制障碍。
其次,要加大对京津冀发展光伏太阳能发电指标的安排。根据发展光伏发电的目标要求,争取尽可能多的光伏发电指标投放在京津冀地区,多向京津冀地区倾斜。
第三,要加大对京津冀发展光伏太阳能发电的资金扶持力度。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是建电站还是发展分布式,发展光伏发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除了应有的补贴及时到位以外,建议金融机构进行研究,可不可以像推出房贷那样,推出针对光伏发电应用贷款的新举措。这样既有利于发展光伏发电,净化环境,也能为当地经济发展找到新亮点,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配套辅助工作也需要紧密跟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办事效率,比如剩余电量上网手续办理要尽可能做到简便快捷,税务发票能够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