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内蒙古明确大气治理重点任务和措施

2014-01-14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正式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正式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等16项重点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等6条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全区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临近京津冀地区的兴和县、商都县、多伦县、宁城县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内蒙古提出,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根据规划,内蒙古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完成461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4291万千瓦燃煤电厂脱硝改造、7.35万吨/日水泥熟料产能脱硝改造。

《意见》强调,到2015年底,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运营类黄标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意见》明确,自治区要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各级地方政府也要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