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有利于降低供热成本,最大限度节约能源。9月1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以条件成熟居住小区为供热计量试点,对高苑住宅小区、文华家园小区、景岳公寓、金座雅园三期、世通国际、西城名邸、民惠城小区、周家泉现代城、亚洲硅业、夏都府邸小区10家居住建筑及青海民族大学1家公共建筑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
各试点小区将在2014年至2015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安装变频设施、气候补偿器、插入式热量表等热源改造。各试点小区在2014年9月30日前,联系楼栋热表厂家,加装数据远传设备,安装楼宇间水力平衡调节装置,并进行首检。同时,联系户表厂家,修复非正常计量热表,供热计量设施改造工作应在本供暖季正式供热前调试完毕。各试点小区将建立供热计量管理系统,做好热计量数采集工作,供暖季前三个月每周抄表一次,后期每月抄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