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系统中,实施分户热计量的住宅设计热负荷的计算方法与传统集中采暖系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对其不同点加以说明。
热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为不同需求的热用户提供在一定幅度内热舒适度的选择余地,而户内系统中恒温阀的使用也为这种选择提供了手段,因此提出应在相应的设计标准基础上提高2℃,计算热负荷增加了7%—8%。需要说明的是提高2℃温度,仅作为设计时温度计算参数,不加到总热负荷重。
在传统的采暖系统设计中,各房间的温度基本一致,可不考虑邻室的传热量。但是对于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的采暖系统来说,为使用户通过温控阀能达到所需要的较高的房间温度,应适应考虑户间热负荷,通过户间隔墙及楼板,由于温差而形成的热负荷,否则会造成用户室内达不到所设定的温度,尤其是当相邻住户间的使用情况不同时,如邻室暂无人居住或间歇采暖,对室内温度要求较低等情况时,这样由于楼板隔墙等形成的传热量会加大热负荷。因此为满足分户调节的要求,必须对房间的散热设备热负荷进行一定程度的附加。但在负荷计算中,邻室,邻户之间的温度取值究竟多少合适尚无严格计算方法,一般在缺乏足够资料及设计实践经验之前,应进行较为细致的设计计算工作,经过较多的工程设计试算及运行实践的验证,不断积累经验,以便提出相对准确的简化计算方法。
户间热负荷的计算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通过用户间楼板和隔墙的传热量。
2.户间热负荷的计算温差宜在5℃~8℃。
3.户间热负荷时,应该考虑户间各方向热传递同时发生的概率。
户间热负荷不宜大于该房间供暖设计热负荷的50%,当计算结果出现大于50%时,应取50%。当计算结果出现大于50%时,应取50%。户间热负荷与供暖设计热负荷之和为散热设备热负荷,仅作为选择设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