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峡新能源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皮山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从当地电网公司收到了2014年度1-8月份的补贴电费,其中达坂城公司风电一期49.5兆瓦项目收到补贴电费1900余万元,皮山公司光伏一期20兆瓦项目收到补贴电费1400余万元。
上述项目于2014年8月21日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是三峡新能源新疆分公司首次收到风电、光伏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据了解,皮山光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县城西南9公里处。该光伏项目规划容量20万千瓦,计划分为十期建设,每期容量均为2万千瓦。
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千瓦,于2012年9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1月10日全部组件安装完毕,2013年6月29日并网发电,运行期年均上网电量2637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4115吨。
二期工程规模为2万千瓦,2013年8月22日获得新疆发改委核准,2013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当年12月21日正式并网发电,截至目前已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
三峡新能源表示,风电及光伏企业电费的及时结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国家货币政策从紧、各种渠道和形式筹资利率居高的情况下,及时回收补贴电费的经济效益更为明显,新疆分公司将进一步跟进后续补贴电费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