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市场而言有几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其中之一是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节能量交易作为生态治理市场化的重要手段
节能量交易目前只在小范围地区有尝试。节能量交易早在“十一五”期间就被提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依托现有交易平台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要加快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全国首个节能量交易规章《山东省节能量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该办法明确了节能量和节能量交易内容、交易原则、主体、方式和地点等内容。2014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该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能源环境交易服务机构。山东省将深化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运用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这一平台,扩大节能量交易试点,积极探索实践经验,尽快建立完善的节能量交易机制。同年,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完成第二批节能量交易,共有18家单价参与节能量交易,完成交易节能量19086吨标准煤,交易额共计1590280元。
水权交易是较早探索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尝试
中国的水资源紧缺问题严重,水安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比能源安全更紧迫的问题,国内水权交易的概念提出和自发实践也最早进入公众视野。我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2年国务院三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了要鼓励开展水权交易和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更针对农业领域提出了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节约水量交易机制和构建交易平台。
排污权交易将建全国统一的管理平台
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自2007年起已经历了七个年头,目前已有江苏、浙江等11个省(区、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在积极探索,目前交易涉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总磷、铅、镉、砷、烟尘、工业粉尘等排放。总体而言我国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提出试点地区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2017 年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目标。环境保护部下一步将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对适用范围、发证主体、发证方式、审核流程、监督管理等都予以规范,并结合“十三五”减排规划的编制制定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排污权初始核定技术指南,还将推动跨区域排污权交易,主要是在同一大气污染防控区内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在同一流域内推动水污染排污权交易,国家层面将建设全国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
碳排放权交易有望引领生态治理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碳交易市场经过国际碳市场(即《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培育并有欧盟排放交易市场经验的借鉴,相比于其他生态产权市场要成熟。
除试点和自愿交易工作之外,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也在快速部署。2013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涉及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包括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和民航企业,并正在组织研究另外8个行业的指南。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 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需要报送温室气体排放。目前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已经建设完毕,并开通了注册登记功能,与七个试点的交易系统实现连接。
预计到2030年,四大市场的总规模将超过万亿,新增就业约6000万人,届时绿色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和现代制度将基本形成,生态文明通过市场化和大众化进程将真正做到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