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湾多数地区水情已拉警报!为增加水源,经济部水利署昨(1)日透露,除了正兴建湖山水库及推动海淡厂外,最近正研拟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草案),将赋予主管机关得命令水源供应短缺之虞地区的地方政府,开发或供应放流水,并要求开发单位用水计画要强制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
另草案也明定各园区目的事业主管,应办理长期用水整合计画,及区内二元配水设施等权责划分,藉以提供再生水的友善发展环境。
水利署希望民国120年,台湾的再生水每日供应量达120万吨,约占公共给水量的10%,而推动再生水,犹如车辆的「再生胎」一样,期望藉将由一滴水,至少使用二次以上的概念,以减缓因气候变迁对于水资源的负面衝击。
水利署说,该署推动多元水源,试图分担缺水风险,目前除藉由传统水库水源外,也将雨水贮留、废污水,及海淡水等纳入新兴水源行列。其中,废污水回收再利用,因不受气候影响,成为现阶段国内水资源的重要政策。
至于再生水源,包括一、都市污水处理厂放流水;二、工业区废水处理厂放流水;三、工业用水大户将预定放流或纳管的废水,加以回收所產制的水;四、生活污水大户,受环评要求,所需自行回收使用的水量。
此外水利署也表示,正与内政部营建署合作推动「公共污水处理厂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范推动方案」,在全台缺水风险较高的地区,共规画了台中福田,及高雄市凤山溪等6座再生水示范厂,并以回收循环利用方式,让都市污水处理厂,犹如都市再生水的小水库。
上述「公共污水处理厂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范推动方案」,行政院已核定推动的再生水量,每日28万吨(CMD),总经费162亿元,政府正推动6处污水处理厂,可提供再生水,就近供应企业所需的制程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