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工委二处处长卿晓英、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周利、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副处长丁彥均、省司法厅主任科员黄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何小兵、副处长杨晓林、黄婕、主任朱和磊、郑涛、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周铁朋、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欧阳仲贤、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秘书长丁佳伟、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会秘书长巢聘余、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新生等1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何小兵主持。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讨论会现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何小兵主持会议。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黄婕对《条例》立项的必要性和《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定的政策措施及其法规依据进行了说明。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新生对《条例》各章节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黄婕在会上发言。
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新生在会上发言。
本次讨论会就《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绿色建筑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改造、能耗监测、技术方向、标准体系,以及激励措施、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讨论。
全体参会人员在会上踊跃讨论《条例》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党的十九报告强调要继续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因此,从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出发,以绿色建筑为重要抓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引导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的发展趋势。《条例》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将成为进一步夯实这项工作的法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