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1日,国家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组织专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承担的“国家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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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荆门格林美是电子废弃物资源化领域的优势单位,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专业技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研发实力雄厚;拥有较完善的试验装备和工程化研发条件;承担了一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取得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并实现了产业化。该中心目标任务明确,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机制可行,配套资金落实。专家一致通过“国家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
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通过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水平,推动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又快又好的发展。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荆门格林美为依托单位,将公司对于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研究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有利于公司未来国家政策资源的集聚,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研发与创新实力,为公司提供了人才集聚的平台和国际化交流的渠道,对推动公司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核心业务在行业的领先水平与龙头地位具有重大作用。
目前,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专家组的可行性论证,还需要履行国家科技部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将在收到国家科技部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