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从近日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出的信息看,环保主管部门突出强调,要用新常态来对照观察、分析判断环境形势,以新状态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
伴随中国经济新常态,环保新常态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并深入人心。进入2015年,密集出台和实施的环保政策,从另一面凸显出我国给环境污染戴上“紧箍咒”的决心。如果对近期出台的环保政策做一番梳理,可以发现,这些政策呈现出密集、涉及面广、操作性强、政策严厉等诸多特点。
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正式实施。与旧版本的《环保法》相比,新法更加重视源头管理,明确环保管理系统更多权力与职责,根据污染环境程度轻重、实施管理强度大小依次为现场检查、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责令停业、限制生产、移送公安,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力度。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高可操作性是该规定的最大亮点。减少诉讼费用、降低司法门槛有望对环境犯罪起到震慑作用。
1月7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使用自备水源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
1月8日,环保部发布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和信息公开,以有利于环保部门的监督力度和落实新法。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推行排污者付费委托第三方企业治污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
1月16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要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此,将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
而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12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包括环境治理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此外,公安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针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适用拘留的四项条款,详细列明了23种具体的违法情形。
目前,市场期待已久的“水十条”正蓄势待发。按照市场人士的普遍预计,该政策带来的利好包括:高达2万亿元的投资将全面打开水行业市场空间;PPP模式的推广将给水务行业带来盈利模式和水平的根本变革等。
笔者的上述梳理未必全面。但是从这些近期制定、出台或者实施的环保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治理污染的决心非常坚定,重点任务非常明确,并希望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最终打赢环境污染战役。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积极的变化正在加速发生。在新《环保法》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广州两家企业的设备就被环保部门贴上了“封条”。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利之后,这是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首次查封的企业。山东、湖南等地近日曝出污染企业被严厉处罚的情况。甘肃省兰州市环保局更是以罕见的口气公开“炮轰”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违法排污。
不断完善的政策,对解决过去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境监管不足等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环保行业的景气度。对于这一点,无论是环保领域的市场需求还是上市公司的估值,都可以看出,环保蕴藏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都在逐步显现。投资者高涨的热情背后,是对环保“洼地”的长期看好。
环保问题不是一蹴而就,其复杂程度更需要攻坚克难。密集的环保政策,彰显出政府与污染决战的决心。市场预期,后续仍会有更多配套政策陆续出台。环保领域的投资价值未来必将进一步显现,环保的长效监管机制和市场化治理模式也有望在政府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完善,并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