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十二五”以来,山东省持续加大交通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筹措交通节能减排资金13.5亿元,加快打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努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对16个设区市城市公交企业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给予补贴。其中,纯电动公交车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补贴25万元/辆;天然气公交车补贴3万元/辆。截至今年8月,山东共筹措资金8.8亿元,补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5103辆。此外,山东还安排近1.7亿元,支持天然气营运客货运车推广应用。
在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以及淘汰黄标车方面,截至今年6月,按照达到报废年限的农村老旧渡船更新给予不超过15万元/艘、淘汰黄标车给予不超过1.8万元/辆的标准,山东兑付补贴资金共2.11亿元。
作为全国首批甩挂运输试点省份,山东制定了《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国家试点补贴的同时,对省级试点企业购置牵引车、挂车也分别给予4万元/辆、两万元/辆的财政补贴。
“十二五”以来,山东累计筹措资金5345万元,支持实施了渤海湾滚装甩挂、集装箱集疏运甩挂、危险品甩挂和中韩国际陆海联运甩挂等项目。
此外,山东还筹措资金3497万元,对区域性与主题性试点项目给予补贴。其中,支持烟台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省级区域性试点城市资金2138万元,项目62 个,涵盖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船舶节能改造、绿色照明技术应用等多个领域;支持日照港绿色循环低碳港口主题性试点港资金1359万元,项目23个,包括港区绿色照明工程、港区电力系统节能改造及更新应用、余热回收供热工程、水平运输车辆“油改气”推广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