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2014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有望全面完成,并全力冲刺国家“十二五”下达的目标任务。
云南省生态良好而经济欠发达,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较为突出,污染减排面临诸多现实难题。2014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着眼全局高位推动,污染减排工作不断提速增效。
正视问题
减排指标完不成,其他完成再好也打折扣
2013年,云南省因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被国家通报。这一情况集中暴露了近年来云南省在落实污染减排任务中积累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未形成合力等问题。
针对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上下进一步正视问题,把污染减排上升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地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
在2月26日召开的云南省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时任省长的李纪恒指出,污染减排是个约束性指标和刚性任务,这个指标不完成,其他指标完成得再漂亮,也将大打折扣。全省上下要以最大的决心、最严格的考核、最硬的措施,确保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按照云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查找污染减排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政绩观、发展方式、工作落实等方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住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有效减排这个关键,全面深入进行整改。
与此同时,云南省环保厅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对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暂停新增四项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昭通等9个州(市)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全省行动
党政领导亲自抓、现场抓、反复抓
2014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污染减排。
年初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长出面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云南省委九届九次会议专门总结强调减排工作,省政府半年和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把“促减排”纳入会议内容。
10月,根据云南省环保厅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州(市)环保局积极行动,向当地政府常务会和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作了一次减排工作专题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对当地减排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督查推进活动。
为有效破解城镇污水处理制约全省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这一关键难题,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现场抓、反复抓,特别是在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满负荷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这些大事上,各地主要领导全力推动,为提升工作实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今年4月,云南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4年投资15亿元建设1085.9千米污水管网,2015年再投资15亿元建设1098.2千米污水管网。9月,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2014年度水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
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主要领导的直接推动下,云南省已经形成了目标一致、上下联动、全省走活污染减排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落实责任
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
为确保减排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省政府编制了《云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在国家下达年度减排指标前的3月19日,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代表省政府与16个州(市)政府签订了《云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州(市)年度减排目标,确定1000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将3.06万吨化学需氧量、4600吨氨氮年度新增削减任务分解到144座污水处理厂。
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云南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住建、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如省环保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形成了每月一会商、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约谈、每月一督查的联动机制,先后对11个州(市)政府分管领导、31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同时还实现了实时在线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省工业、能源和电力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实施“以水代火”政策,有效减少了火电燃煤量;价格管理部门牵头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均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4年,云南省继续把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对各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强化将污染减排作为政府主要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2013年度全省县域经济考评中,有3个县(市)的评优资格由于未完成减排项目被“一票否决”。
加强监管
重点减排项目按月预警调度
污染减排不仅是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云南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主要工作之一。
自今年4月开始,云南省实行重点减排项目按月预警调度制度。6月以来,每月10日前省环保厅和住建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协调并落实减排各项工作措施。10月13日~10月31日,由云南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的6个督查组分赴13个州(市)进行了实地督查。
同时,云南省对污染减排工作监管更加严格科学,在加大现场监察、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和考核力度同时,制定出台了全省在线监测分级管理办法,并强化对第三方运维企业的管理。
据了解,云南省环保厅对在线监测系统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或不完善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限期整改,对运行负荷率不足30%和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不足90mg/L的污水处理厂派专人驻点督促整改,对脱硫效率低、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燃煤含硫量高的火电机组及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停运。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云南省减排重点项目完成率大幅上升。截至11月30日,80个国家级重点减排项目已完成79个,占99%;1000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已完成993个,占99%。
目前,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已建成14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352.25万吨/日,全年已建成城镇污水管网1220.91千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全省脱硫装机容量达1240万千瓦,占火电总装机的100 %;脱硝装机容量达1140万千瓦,占火电总装机的92%;安装脱硫设施的钢铁烧结机面积达2575平方米,占烧结机总面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