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烟台市环卫处了解到,长期以来,该市餐厨垃圾收运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2015年1月1日餐厨垃圾工程将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年生产工业粗油脂可达到1400多吨,发电640多万度。
在开发区古现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经过分拣后的垃圾,粉碎机进行处理。市环卫处总工程师颜士全告诉记者,虽然餐厨垃圾味道难闻,但通风机源源不断将臭味吸走,现场味道并不是特别大。分拣粉碎后,到均质塔内,之后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来燃烧发电。
“餐厨废弃物工程全部投入运行后,年生产工业粗油脂可达到1400多吨,发电640多万度。”颜士全表示,这种垃圾发电的做法不仅可以废物再利用,还切断了餐厨垃圾非法流向渠道,杜绝“地沟油”、“泔水猪”的产生,为市民的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芝罘区环卫处工作人员易莨栋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出台,从10月份开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就进入试验阶段。目前一切运转良好,根据调查的结果,环卫部门制订了餐厨垃圾收运方案。对于签约单位,发放餐厨垃圾桶,餐厨垃圾车定点上门来收集。
根据前期调查的数据库,烟台市城管局把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检查考核。根据各区的人口、餐饮企业数量,规定了每天收运保底数量。对于收运的餐厨垃圾除了数量的要求外,还有质量要求,如果餐厨废弃物含油率低于8%、生活垃圾杂质超过15%,餐厨垃圾处理厂拒绝接收。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完全不同。
“目前,有芝罘区、牟平区、开发区、福山区实现了餐厨垃圾统一集运。莱山区和高新区的有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初良告诉记者,为保证群众的食品安全,对于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餐饮单位等都做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将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未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出现这些问题,都可以进行处罚。市民如发现有关单位出现问题,工作时间可拨打烟台市环卫处电话666165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