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省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今年以来,山东已经累计投入56.3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比去年增长3.3亿多元。 省财政以国家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试点为契机,成功争取聊城市入围试点市;今年2月,山东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目前省级已累计安排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亿元,帮助相关城市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省财政安排8.61亿元,加快淘汰黄标车、鼓励更新老旧车、奖励推广新能源车;安排14.59亿元,用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异味)治理、重点城市燃煤锅炉替代改造等;今年省级还筹集资金3.62亿元,对造纸、铅蓄电池等11个工业行业的68家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关停及其后置工作;筹集27.49亿元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集热等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补政策;并安排5450万元,保障大气质量监测体系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