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江苏南通市审计部门与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合审计组,在海安县试点实施资源环境责任审计。
南通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并将其纳入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试点成果表明,开展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要意义。
精心准备,设置23个评价指标
开展资源环境责任审计,是促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一剂良方。
接到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后,市审计机关迅速成立了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课题小组,对审计对象、重点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指标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并与发改委、经信委、国土、环保、建设、农林、水利、海洋、统计等部门一起,对审计评价指标逐一完善。课题组还充分征求了国家环保部、省审计厅、南京大学有关专家教授和所辖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听取合理建议。
最终的《实施意见》紧扣南通市实际,围绕“两水两气”,突出资源(资金)、政策、管理、项目四大要素,从资源保有和消耗、资源环境损害及治理、生态恢复和效益、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能力保障六个方面设置了23个评价指标。
选好样本,10部门联合审计
海安县地处苏中平原,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水系,地形平坦,河道稠密,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对较好,具备开展试点审计的条件。
考虑到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与9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审计业务骨干担任主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参与审计。
“这是一项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我们首先是主动上门与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人员沟通,提高认识;其次是组织集中学习审计的相关知识,提高部门的参审能力,我们的审计人员还要学习审计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副局长张亚萍说。
历时3月,审计达到预期效果
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分为综合、资源、环保三个小组。综合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的人员参加,主要对海安县新增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发展能耗等情况进行审计;资源组由市国土、水利、海洋等部门的人员参加,主要对土地资源管理、水资源利用、海洋资源开发等情况进行审计;环保组由市环保、建设、农林等部门的人员参加,主要对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局的审计骨干分别编入三个小组,做好协调与沟通,对资源环境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业务数据利用计算机筛选分析,参与各职能部门审计,查资料、看现场、抽样取证、编制底稿。
审计自9月1日开始,涉及海安县环保、住建等10个部门及开发区、高新区等10个园区和乡镇,同时延伸至71家企业,涉及化工、电镀、热电、污水处理等行业,并现场察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中心等农业面源污染企业。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至2013年,海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质量,节约了资源消耗。“但通过审计,也发现海安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张亚萍说,审计报告将结合相关领导的职责与分工,将发现的有关问题纳入对其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