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9日)上午9时30分,栾树海、刘明炜等21名养殖户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中国)、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开庭审理,21位渔民要求赔偿1.48亿元。
天津海事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现场的直播文字显示,康菲中国与中海油皆认为21名原告没有依法取得养殖证,因此不能成为案件的适合原告,无权提起索赔。
一位漏油事故中受损渔民的代理律师告诉《每日经济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记者,尽管距离渤海漏油事件已过去三年时间,一些渔民因漏油事故损失达上亿元,但大部分受损渔民仍没获得赔付。专家认为,此次诉讼对于国内企业如何处理环境污染起到了警示意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仍需不断完善。
渔民索赔权成辩论焦点
渤海漏油事故中受灾最严重的河北省乐亭县渔民,对事故油田所有者中海油与康菲中国提起的诉讼终于在昨日开庭,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3年多的时间。
2011年6月,中海油与康菲中国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发生两起独立溢油事件。据康菲中国官网的消息,2011年6月4日,由于开采作业期间向地下油藏注水而产生的压力导致断层张开,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海面溢出原油约为113桶;两周后的6月17日,蓬莱19-3油田C平台井口附近的一处注水井在钻井作业时遇到异常高压,造成井涌导致610桶原油和262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井外。
国家海洋局在事故后的通报显示,两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类海水面积达840平方公里,对油田以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天津海事法院官方微博对昨日的庭审进行了文字直播。文字显示,21名原告在河北省乐亭县从事海参养殖,共计拥有海参养殖池2905.99亩,溢油事故造成了大量的海参死亡。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养殖损失共计人民币1.42亿元、鉴定费人民币703万元;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共计1.48亿元。
直播消息显示,渔民是否有索赔权成了庭审现场的焦点,双方律师均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应证据并进行了辩论。
康菲中国与中海油皆认为,21名原告没有合法的养殖证,无权提起索赔。
中海油在进行答辩时回应,21名原告没有合法的养殖证,无权提起索赔;同时,中海油不是原告俗称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污染者、责任者,21名原告无权向中海油提起诉讼。
康菲中国在答辩时亦认为,21名原告未依法取得养殖证,不能成为案件合适的原告;21名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对其养殖区造成污染。康菲中国同时还申明,作为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康菲中国已接受了行政调解,赔偿了渔业损失,并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案件昨日庭审在晚上21时前结束,今日9时起,案件将继续开庭审理。
律师:其他渔民索赔未立案
据记者了解,此次天津海事法院只是针对乐亭县的21名渔民索赔进行了立案,除了乐亭县,包括山东、辽宁等地的数百渔民索赔则未被立案,也只有少部分受损最严重的乐亭县渔民收到了赔付。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团队律师葛庆庆告诉《每日经济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记者,山东的全部受损渔民几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我们早在2013年9月前便提交了相应的材料,目前仍然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据悉,葛庆庆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山东渤海湾300余位渔民的诉讼请求。
“康菲中国称没有证据能表明石油泄漏影响到了渔民的生产,这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样。”葛庆庆告诉记者,“一些渔民个体因为漏油事故的损失超过了1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漏油事故之后,康菲中国和中海油总计支付16.83亿元,其中,康菲中国出资10.9亿元,赔偿本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失;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分别出资4.8亿元和1.13亿元,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
国家海洋局表示,上述资金将用于渤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渤海入海石油类污染物减排、受损海洋生境修复等。
尽管此次诉讼的原告只有21名渔民,但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此次诉讼起了一个带头的作用,有不小的实际意义。“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不协调,也是发展中国家的无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国内企业对于环境污染此前很少走法律流程,这一案件具有警示作用”。
安迅思能源研究中心技术总监李莉认为,中海油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之内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中海油在环保安全方面一直做得还算不错,我相信中海油方面会有相应的后续措施;在环境方面的法律体系上,我们国家跟国际上比还是有一定差距,未来国家在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需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