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以2014年第14号公告批准发布了14项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制定的节能地方标准。其中8项为推荐性标准,6项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推进技术节能,有效降低企业产品的单耗,持续提高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水平,山西省自2010年启动节能标准制定工作,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一系列推荐性标准。
截止目前,共发布41项节能地方标准,为推进节能工作的标准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发布的14项推荐性标准于2014年11月1日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名称及编号分别为:
DB14/1007-2014《煅烧煤系高岭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08-2014《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09-2014《高炉炼铁煤气放散率和炉顶余压发电量定额》、DB14/1010-2014《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汽回收量定额》、DB14/1011-2014《白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12-2014《食用植物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T1013-2014《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规范》、DB14/T1014-2014《国家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定额》、DB14/T1015-2014《发电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16-2014《水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17-2014《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DB14/T1018-2014《水泥产品能耗监测方法》、DB14/T1019-2014《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和DB14/T1020-2014《公路隧道节能照明设施验收与养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