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12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情形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若公司2014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天龙光电”将可能自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近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常州诺亚转让持有子公司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46.37%股权,转让价格为1.93895亿元人民币,若成功转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同管理层加强主营业务销售力度,积极周转存货压力;进一步处置闲置资产并寻求相关支持,争取年度扭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