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南安出台《贯彻落实<南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该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据悉,减少多污染物排放是该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主要涉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面源污染和移动源污染。其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该市将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大气污染源头敏感区、大气聚集敏感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淘汰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内高耗能燃煤锅炉;逐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争2014年年底前完成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同时,南安将从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煤堆和料堆监督管理、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方面入手,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值得一提的还有移动源污染防治,该市将在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到2015年年底,市区至少20%的线路不得通行非“绿标车”;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此外,《通知》还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管理体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