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近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广东省首支在经侦部门组建的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
今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当天同时挂牌的还有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
筹备成立执法办公室
根据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批复,市公安局在经侦支队设置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各区分局(公安局)在经侦大队设置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破坏环境保护犯罪活动进行立案侦查。
其中,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指导各区及侦办跨区、专项或上级督办的涉及污染环境案件;各分局(公安局)经侦大队环境犯罪侦查中队负责侦办辖区内污染环境案件。
据了解,佛山市将建立健全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全方位、立体化压迫环境违法企业生存空间。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筹备成立执法办公室,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
同时,佛山市还将环境污染犯罪纳入社区警务工作内容加强排查。
此外,佛山市还鼓励群众通过拨打“110”,以及通过市公安局的官方新浪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环境污染举报或提供线索。
成立固定建制环保警察
顺德区环保警察是在区公安局内部成立固定的环境犯罪侦察中队,并在各镇(街道)公安分局设立环境侦察工作组,专职从事环境保护的刑事调查取证,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据顺德区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顺德区主要靠环保部门一家开展环境执法,由于执法的强制手段有限,遇到很多难以克服的阻力,如不少企业关上大门,不让执法人员入内检查,阻挠调查取证工作,甚至组织人员围攻环境执法人员。
8月以来,顺德区开展规模空前的环境执法大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960人(次),排查企业2000多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90家。
由于公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环境执法人员能顺利地进入企业检查,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移送刑事处理的速度都得到加强。仅一个半月时间,就将13家企业涉嫌严重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察,刑事拘留23名企业负责人。
顺德区成立固定建制的环保警察后,查处环境违法也成了公安部门的职能之一,标志着联合环境执法将成为常规的工作状态。
今后,在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和密切配合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制,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证据搜集、案件认定对接将变得更顺畅,对污染环境违法人员的抓捕、审查将变得更迅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