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山东烟台莱山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水平,全面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水源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早在今年年初,区政府出台《莱山区河道及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成立河道及水源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和“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将此工作列为2014年区级重点项目和考核事项。先后投资2700余万元,完成辛安河、夹河主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92户共225个畜禽养殖大棚的评估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验收检查阶段,同时,近期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区500米以内范围所有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在水源地河道及其支流新建、改建排污口,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河道排污,确保全区水环境安全优质,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此次治理也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莱山区通过“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集中治理”的方式,成立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勇于向大气污染宣战,确保给市民一个惬意“深呼吸”的环境。针对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区环保局开展重点污染源企业大气环境专项治理,完善废气污染源脱硫设施改造工程,特别对热电、供热行业,先后督促清泉热电、东昌供热等企业投资500余万元,建成和改造专门的脱硫设施和除尘设备加碱循环脱硫工程。积极约谈企业负责人,督导清泉热电拆除脱硫旁路、新建脱硝设施,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莱山区环部门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挥配合联动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对辖区10余家建筑工地和裸露空地进行现场检查,整治扬尘污染。要求在作业过程中,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单位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进行施工工地车道硬化,裸地铺设焦渣、细石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杜绝露天垃圾焚烧等行为,全面减少扬尘污染。
随着全区机动车数量的增多,目前全区机动车保有量6万余辆,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尾气中的细微颗粒物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元凶”之一。按照要求,区环保局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联合交警部门立即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路检工作,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允许其上路行驶。同时,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程,着力解决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问题。目前,黄标车淘汰已进入第三阶段,共淘汰黄标车150余辆,发放补贴70余万元。
在此基础上,莱山区对已有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24小时实时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通过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审批程序,杜绝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性企业入区,引导和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实现2014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83%、2.52%的总量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