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河南焦作市环保局把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推动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到2015年年底,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达标村,15%以上创建成示范村;到2016年年底,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达标村,30%以上创建成示范村;到2017年年底,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达标村,40%以上创建成示范村;到2018年,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用安全电,村庄干净整洁、道路畅通、生活便捷,实现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的总体目标。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牵头污水处理指导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农村生产、生活、养殖等污水处理和日常检查指导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制订了工作方案,推行县域农村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镇周边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城镇治理体系。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污水收集处理标准,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保持整体美观,排放畅通,所有住户、企业、商户及公共单位污水没有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的现象;万人以上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他村庄或靠近河道、水库、景区分散居住的村庄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等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环境净化标准(污水治理),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管道或沟渠,配套建设集中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污水原则上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要,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认真对照达标村、示范村标准,积极主动地督促村庄开展污水治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创建村庄现状,并结合近年来的生态创建工作经验,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快实施进度。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作,实行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机制,做到有问题早提出、早跟踪、早沟通、早协调、早整改,查遗补缺,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创建内容,保证建设质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达标示范村创建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