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穗热电债”将从本月18日起正式发行,这意味着项目收益债正式破冰。这是拉开地方融资平台整顿大幕后,地方融资首尝的全新途径。
据了解,这一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的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3万吨,预计在2016年建成投产。
募集说明书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3.50亿元,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1%,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79年。
与一般的城投债不同的是,项目收益债的本息兑付均来自于项目收益本身,而地方财政不再为其提供“隐性背书”。而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环保投资集团与广日集团则采取本息差额补足制度为债券增信。
截至2013年,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总资产29.77亿元,净资产10.07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54亿元和727.8万元。而广日集团则是立足装备制造业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13年年末资产总计84.99亿元。
从9月底开始,监管层连续下发多个文件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其中国务院43号文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也就是说,其他任何直接债务(或有债务除外)的举债方式,都是不被允许的。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改革大幕已开启。而通过项目收益债这种创新融资渠道举债,将使得地方的基建项目融资更加透明,提高其市场化程度。此外,这种针对特定项目的融资方式更是可以减低期限错配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