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11月15日在京表示,借超低排放大上燃煤电厂是不理智、不科学的,从长远来看也是有害的。
在出席环境保护杂志社当日举办的“2014环境保护年会”时,熊跃辉说,最近一个很热的话题就是超低排放,有人叫“近零排放”或“趋零排放”。
“现在超低排放很热,热在什么地方呢?有人给领导人写信,信件也批到环保部来。说超低排放不得了,为中国的环境问题找到了一条突破口,闯出了一条新路,很多单位举行高层论坛,召开专家评审会,也有很多媒体连篇累牍地宣传超低排放,好像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找到了方向。”熊跃辉说。
他分析说,改善环境质量确实需要控制排放水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烟粉尘这三项主要污染物,燃煤电厂占了全国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多,如果单从工业领域计算,所占的比例还要高。所以,降低燃煤电厂的排放水平,对于降低排放是求之不得的事。
“超低排放也确实促进了技术进步,另外,作为排污企业,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能有更高减排的水平,这是尽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要认识到它的积极意义。”熊跃辉说,但也应看到超低排放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现阶段的无法可依。他分析说,今年7月1日开始推行燃煤电厂新排放标准,京津冀47个城市实行特别排放限值,都具有约束力。对于电厂来说,只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再让其超低排放无法可依。
“社会上有人说,环保部为何不修订标准,把标准再提高一些。”熊跃辉称,刚刚修订的标准是国际水平的标准,一般排放限值也是国际上最严的标准。修订一个标准要依据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经济的可行性、技术的可达性等等。
其次是企业搞超低排放无利可图。熊跃辉举例说,30万千瓦燃煤机组搞超低排放,需要在目前国家2.3分钱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2分钱。60万千瓦燃煤机组要再补贴1.5分左右。
熊跃辉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超低排放目前只是局部的、比较简单的,也就是氮氧化物、烟粉尘和二氧化硫三个指标,而燃煤电厂的污染物控制绝对不止这三项指标。超低排放并没有降低二氧化碳、汞的排放水平,而人为源的汞40%来自于燃煤电厂。“如果现在鼓吹燃煤电厂可以大力发展,那么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能到峰值吗?汞减排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吗?”
近期,有专家以燃气成本0.8元一度电,而超低排放发电成本只有0.4元一度电为由,建议通过超低排放腾出空间,大量地上燃煤电厂。
熊跃辉对此表示,“如果再不控煤,局面将不可收拾。”他以中国环境规划院一份最新的报告结论说,就煤炭的外部成本而言,生产领域包括废水处理、煤矸石占地、生态系统破坏等外部成本是67.68元;运输造成的抛撒、扬尘、港口污染等外部成本是52.04元;使用过程中造成身体健康的危害和环境治理等外部成本是85.04元,总数加起来是204.76元。
“煤炭的这些外部成本都是没有计算到成本里面去的,如果把这些外部成本都加上去,煤炭还有优势吗?还能够发展吗?燃煤电厂还能够生存下去吗?”熊跃辉说,对于超低排放一定要正确地解读,不能光看到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量,还要站在全局、全社会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熊跃辉表示,燃煤电厂走超低排放的技术路线,是有积极意义的。靠强制是不可能的,只能引导,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建立排污权交易和超级基金,同时要整合各种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让这些资金充分发挥节能减排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