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铜川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取得了成效。初步估算,全市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4%,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9.8%;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1.7%、1.5%和1.4%,氮氧化物增长7.49%;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5%。
层层分解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全市节能减排规划、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通过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做到管理上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统计上有计量、有数据、有分析;考核上有指标、有评价、有奖惩,使节能工作考评有方案、奖罚有依据、推动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严格执行限额标准。率先完成淘汰任务。截至目前,铜川市是全陕西省唯一关闭全部落后水泥生产线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346万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水泥大市无立窑的目标。
推动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始终坚持设计阶段坚决纠正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完善监管监测体系,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市区县成立专门机构领导工作小组,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管理机制。加强能源消耗计量统计。同时,资金投入力度大。2010年全市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投入超过1500万元,用于改造新型锅炉、更换老化供暖管道、更换节能灯具、安装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等用能设备。
强化计量器具检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加大能源计量宣传力度。结合“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宣传,提高了公众、企业的能源意识和能源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帮助、指导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污染减排政策,切实保护环境。落实污染减排政策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制度的落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健康。
继续实施节能减排预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今年以来,铜川市继续加强节能减排预测预警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沟通情况,按季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督促各区县统筹节能管理。上半年陕西省上下达铜川市节能预警通知后,我市积极行动,紧急督查了全市17家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情况通报,提高了全市上下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防止了节能减排目标下滑的势头,三季度完成情况明显好转,单位GDP能耗比上半年多下降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