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在西北地区率先实施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热量与能耗指标节能率达到75%),这意味着今后乌市新建的三分之一居住建筑,供热负荷可由当年节约的天然气供应,标志着乌市将步入居住建筑节能新时代。
据了解,为降低乌市居住建筑能耗,改善室内热环境,同时为“煤改气”提供有利条件,乌市建委组织编制了《严寒(C)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首次纳入给排水、生活热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强化了建筑气密性的概念及要求。
经测算,实施新标准后,每平方米建筑的年采暖能耗可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8千克标煤、折合天然气2.4立方米。以乌市每年新增7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为例,执行新标准每年可节约天然气1680万立方米,节省燃气费用2301.6万元,减排氮氧化物98吨;节约的天然气可为新增236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供热,即三分之一的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负荷可由当年节约的天然气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