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广东节能、减排、低碳的具体目标。对考核不过关的地级以上市,省政府将约谈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方案》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放在首要位置,提出加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力度。《方案》显示,广东省2014年需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炼钢250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353万吨、造纸21万吨等,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在约束机制上,《方案》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市,暂停该地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