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宁夏银川市城管局了解到,自2015年4月1日起,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行政区划内居民、单位含不同行业、不同业态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中铁水务集团自来水收费大厅实行代收。具体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对象在2015年4月缴纳水费时同步缴纳2015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后按每个水费缴费周期同步缴纳。
由中铁水务集团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在缴纳水费的同时一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抄表到户的非居民用户含不同行业、不同业态,其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金额经城管部门核定后,由中铁水务集团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未实施抄表到户或以总表计量的用户含趸售用户,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缴纳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或者由城管部门直接负责征收。
未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用水服务的居民和单位,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管部门直接征收,自备水源的单位可受城管局的委托,在对其供水服务对象包括居民和单位,收取水费的同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和单位采取现金柜面,含银行、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等、委托银行代扣或自助缴费等形式缴纳水费的,将自动一并代扣生活垃圾处理费,无须再变更委托。
银川市或市辖区财政核拨经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市辖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代征代扣。
享受抚恤补助的家庭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辖区民政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经市城管局审核备案后,可减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违反本规定,规避、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银川市城管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交的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