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能源管理办公室主办、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承办的全国交通系统《节约能源法》培训班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举办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是,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5号),明确交通行业贯彻《节约能源法》的任务和措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健康发展。
全国各省(区、市)(除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及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领导、代表共计170余人参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能源管理办公室就《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情况和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效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节能监测中心相关专家,分别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内外节能形势及节能政策,以及公路、水路相关节能对策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学员们进行了现场交流,帮助大家深入理解《节能能源法》和《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