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昆明人都喜欢在朋友圈晒蓝天,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国家有关部委对昆明的空气质量要求更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不仅要达到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还要比2012年的年均值(67微克/立方米)低。日前,云南昆明市政府召开的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决定从12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以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
现状
新考核办法下
昆明空气质量或将超标
今年7月21日,环保部等六部委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把云南、海南、西藏三省区作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区域,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办法对三省区空气质量的考核以2012年为基准年,以PM10年均值作为考核的主要参数,要求PM10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并比基准年降低。具体来看,PM10二级标准日均值为1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为70微克/立方米,二者相差2倍多,即便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年均值也可能会不达标。而昆明近3年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PM10年均值为67微克/立方米,去年为82微克/立方米,今年1至9月为68微克/立方米。如果不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年的PM10年均值或将达到71~73微克/立方米,从而超过二级标准难以通过考核。
目标
2017年底
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当前昆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但PM10和PM2.5(细颗粒物)等指标已超过二级标准,城市扬尘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显现。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突出抓好主城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到2017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要总体继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昆明市将从12个方面入手,对大气污染进行综合防治。各县区每年的任务目标,将在市政府和县区政府同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上明确。2014年底前,制定出台主城建成区及周边严重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完成云铜股份冶炼加工总厂等7家企业的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