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获悉,日前结束的节能考核显示,2012至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超额完成了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的年度节能目标。
城阳区投资更换行政中心办公场所卫生间87台无水小便器,年节水1.1万吨,节约资金3.9万余元;市公安局投资更新办公楼4部旧电梯,加装能源回馈装置,节电达30%以上;东部管理中心对市级机关1、2号办公楼及会议中心原有水、电、蒸汽、天然气等各类用能计量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构建能源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消除用能不合理现象……随着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除强化技术改造,各区(市)、各单位目前还通过制定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用水用电用油管理,使节能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据悉,下一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还将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广泛采用日常抽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