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实施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今年1至10月我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我市市区的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是颗粒物污染。排除不良气候条件影响,颗粒物污染主要来源有工业生产、燃煤等几方面因素。据了解,近几年来,通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我市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虽然有了明显下降,但仍占一定比例。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我市多措并举开展相关的治理工作。
在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我市着力推进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所有燃煤机组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排放限值,环保部门加强了监测监管,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同时,强化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烧结机全烟气脱硫工程于今年5月底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5#、6#烧结机高硫烟道脱硫设施于今年6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并于8月底完成了低硫烟道脱硫工程改造。
为了推动锅炉污染整治,我市积极推行工(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逐步取消集中供热范围内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逐年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比例。目前我市已将市区建成区面积的60%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6台燃煤锅炉将于今年底前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的锅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对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并着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促韶钢集团按时完成相关脱销工程建设,督促现有水泥企业全面建设高效除尘设施,并要求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此外,我市将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在禁燃区内,全面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等燃烧设置,对现有的各类燃烧设施进行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市区的空气质量